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业界动态
工伤保险
工伤伤残
劳工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业界动态
工伤保险
工伤伤残
劳工知识
人事争议
劳动保护
劳动仲裁
工伤鉴定
劳动研究
劳工合同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
劳动案例
最新文章
2017年辞职申请书注意
2019年工伤医疗待遇和
2019年工伤医疗期有没
2019年工伤期间停发工
2019年工伤有哪些赔偿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社保
2019年工伤保险待遇和
2019年工伤保险有什么
工伤待遇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的医疗期满怎么办?
2016年10月13日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clmpjdlaw.com/
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的医疗期满怎么办?
根据劳部发[1995] 309号第35条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文章来源: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
马培杰
[云南]
云南富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0872490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lmpjdlaw.com/news/view.asp?id=863716744005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2019年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区别是什么?
2019年工伤医疗期有没有工资?员工享受工伤医疗
2019年工伤期间停发工资是否合理?工伤康复期的
2019年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工伤康复期间工资
山东提高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及亲属抚恤金标准
相关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2024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