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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2016年10月13日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clmpjdlaw.com/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已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再实行试用期。

文章来源: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马培杰 [云南]

云南富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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