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业界动态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威海:男子以工伤为由长期不上班

2017年1月7日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clmpjdlaw.com/

本报威海7月11日讯 刘某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负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不上班,单位多次提供工作岗位并下达通知,刘某置之不理。近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定解除刘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刘某2012年3月到公司工作,同年11月13日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负伤。2013年11月12日停工留薪满一年,刘某没上班,也没办理病假手续。

2014年5月,公司给刘某提供门卫岗,刘某以治疗没结束、不能胜任为由拒绝。2015年9月22日,公司再次向他送达《工作安排通知书》,提供4个工作岗位供选择,要求他于9月26日到公司报到。

9月23日,刘某书面回复公司不能胜任4个岗位,要求另安排,26日,刘某没到公司报到。10月15日,公司以刘某不选择岗位、不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上班,连续旷工19日为由,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刘某提起劳动人事仲裁,要求裁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无效,公司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认为,刘某工伤鉴定为劳动能力障碍程度6级,护理依赖程度为无护理依赖,停工留薪不宜延长。单位2次提供5个工作岗位给刘某,刘某均称不能胜任,但缺乏医学证明,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驳回刘某的请求。


文章来源: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马培杰 [云南]

云南富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0872490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lmpjdlaw.com/news/view.asp?id=870569652918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