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去年底,沂源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领取养老金人数近8万人。但是,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时有发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基金流失,该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采取三项措施有效遏制养老金冒领现象。
一是进行筛选比对。该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每月与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提供的城镇离退休职工基本信息和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提供的退离休干部基本信息进行筛选比对。去年以来,对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人员,通过采取下发书面通知书、上门追缴、扣缴等措施,及时追回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
二是搞好生存认证。一方面,该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与县民政部门建立了死亡人员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县民政局每月向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通报火化人员基本信息,对死亡人员及时进行养老金停发处理。另一方面,他们在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登记台账》的基础上,还深入乡镇、村和居民家中实地进行养老金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有效遏制了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
三是养老金发放实行“三级会审”。该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不仅实现了利用安装在微机上的程序测算养老金数额,而且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实行了由业务科测算、稽核科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三级会审制度,杜绝了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差错的发生。
据沂源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负责人介绍,沂源县通过采取以上三条措施后,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大幅度下降。(山东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桑付军 曲冠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