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根据人社部文件精神,近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仲裁院同时还制定了仲裁员工作职责、仲裁员纪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制度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为。截止目前我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4起,结案14起,结案率100%,为18名劳动者追回各项赔偿金45.31万元。
律师:马培杰 [云南]
云南富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