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业界动态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重庆市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

2017年5月29日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clmpjdlaw.com/

“涉及金额1万元以下的”属轻微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属严重违法行为……近日,重庆市人社局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

《办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原则和要求、违法行为阶次划分及冲突选择机制、违法行为阶次处罚裁量标准、从重或从轻情节及裁量规则、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程序、裁量监督机制和裁量责任。

《办法》以违法行为种类、违法行为、法定处罚标准、法律依据、裁量阶次、阶次数、每阶次裁量的事实标准、每阶次处罚标准为内容,制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107项具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归类,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据了解,《办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自由度,让行政处罚操作更规范,裁量定位更准确,权力运行更透明,监督制约更有力。


文章来源: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律师:马培杰 [云南]

云南富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08724904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lmpjdlaw.com/news/view.asp?id=883085980138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